为规范南充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试行)。本细则重点强调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在网约车服务中的应用要求。
一、总则
本细则适用于南充市行政区域内的网约车经营服务、监督管理及相关活动。网约车经营者应依法取得经营许可,并建立完善的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管理系统,确保服务安全、高效。
二、经营者条件与设备要求
- 经营者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并在本市设立服务机构。
-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调度系统、GPS定位设备、数据存储服务器、网络安全防护软件等。这些设备需具备实时监控、数据记录、应急处理功能,确保服务过程可追溯。
- 车辆应安装符合规定的车载终端设备,包括卫星定位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等,并与监管平台联网。
三、服务管理与设备应用
- 网约车平台应通过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实现车辆和驾驶员信息的实时验证、订单匹配、路线规划及费用计算。
- 辅助设备如行车记录仪、监控摄像头等,应确保正常运行,记录运营数据,并定期维护更新。
- 经营者应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保护乘客个人信息安全,防止数据泄露或滥用。
四、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对网约车经营者的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合规运行。
- 对未达到设备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者,将依法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可吊销经营许可。
五、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至修订或废止之日。相关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标准将根据技术进步适时调整,经营者应及时更新以符合最新要求。
本细则旨在通过技术手段提升网约车服务质量,南充市将加强部门协作,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为市民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服务。